今年4月份,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有人創造一場全世界首發的hologram protest抗議行動,利用3D投影技術在國會大樓前製造了一場無人現身但鬼影幢幢的示威活動,正好諷刺地抗議西班牙政府擬通過一部集會遊行法,限制人民基本的上街表意之權利。
當時我讀到這則新聞的時候,心想:哇靠這個東西你們也玩得出來,那叫其它國家地區的民間團體還玩什麼更有創意的「數位抗議」行動啊,其它人根本活生生地被比了下去啊XDXD。其實仔細反省,當代的抗爭抗議行動,當然要懂得依照運動與現實情境的需求,比之「傳統」的社會活動,如今更有資源與技術能力同步結合數位科技,進行各種議題的曝光討論以及必要的公民不服從行動。
因此,前些天,看到有人整理了一份「Digital civil disobedience: tactics, tools and future threads」,覺得很有意思,提醒我再重新檢視公民不服從之內涵,學習理解所謂”hacktivism“(黑客行動主義),以及數位科技與社會運動之間的交互關係。
若簡化地說明「公民不服從」,世人常引John Rawls之「公開的、非暴力的、出於良心、目的在於改變政府的法律或政策的違法行為」之定義,我自己其實是在蠻晚近才學到原來「公民不服從」行動其中還得有「違法」這個要件。過往價值系統下這個主流社會中所呈現的黑客形象多半成了「入侵電腦系統導致癱瘓的破壞者」(例如我最近想找找博客來或圖書館中關於黑客的書籍,大半會跑出:黑客攻防,防駭演練之類的書目)。如果能同情理解某些行動上不得不採取「違法」之選項,以挑戰「法」本身對於更前端基本的人權侵害與限制,那麼一些黑客者之所以利用數位工具與技術來進行: 1.「機密」資訊揭露(Information distribution),2.系統干擾(Disruption),3.Mobilisation(社會動員)以及4.Infrastructure(??字面翻是「基礎設施」,但從文中脈絡我不太懂它何以成為公民不服從的手段之一)等另類型式的社會抗議展現,來挑戰「惡法」與「強調秩序」對於人性尊嚴的壓制,那麼「違法」一事該有不同層次的理解,而黑客一辭也得要得到平反與肯認其貢獻才是。
照原作者對於數位時代下的公民不服從之整理分類,在台灣的情境下(意指法令管制程度與社運對於ICT的掌握資源/功力),似乎社會運動對於數位科技在《3.動員傳播》上的應用比較普遍,但就某個意義上看來,這樣層次的數位科技使用卻也沒能達成公民不服從底下構成「違法」的緊張強度。危言聳聽一點,數位科技在此階段台灣的社運行動上只扮演了一種低度,花拳繡腿的招式XD。
因為看了文章中提及這段座談會的視頻影片:Hacktivism, or Fifty Shades of Grey Hat
,為了更了解其中提到的黑客歷史,再重新回來翻完一兩年前還勉強沒看完第一章的「黑客列傳」一書,該書上市於1987年,那是個人電腦都還未普及的年代,更別提什麼www了,故我一開始還輕蔑地以為:啊居然從1950年開始講古,那個「電腦」比算盤還不如的年代,有什麼值得我花時間去讀它? 但這兩天一口氣很快地讀完它(雖然仍是撇開跳過了一些技術部份),我才明白當然科學技術自會日新月異不斷前進,但是有些人性中的交往渴求,欲望,情感,自我實現....其實是恆久不變的課題,在那個連2,4K記憶功能都很強大珍貴的紙片年代裏,反而見證了一種純粹的智力體力與硬件拼裝技術之美吧。至於誰有資格來定義什麼叫做黑客黑客文化黑客行動主義,真是不妨回到最源頭看看這本書裏面,那群充滿了改進毅力能量才智的軟硬體開發者,如何鋪展出了數位科技走到2015年而且將繼續前進到一個我無法預知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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