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下什麼標題好

我今天一個人去探望了陸正案中仍在押的二名被告之一林坤明。這是我第一次踏入看守所去探望所謂的受刑人。那種感覺比在冰冷現代化的法庭旁觀席上聆聽檢辯說辭,更讓人感到某種勢力的龐大與無可撫逆。
我曾以為所謂的人權工作不只是Control+C Control +V,從真實的個案中,試著去了解對方生命中的故事。這些理解或許會成為某一種追究人權侵害個案責任契而不捨的動力。但老實說這樣「美好想像」的狀態至今還未發生過,往往更多的是勞形、不耐於各種大大小小的事務上。或者是自己輕易地動肝火與投降放棄。
於是今天我在會面的過程中到頭來,還是把這樣的探監當成是例行而必要的工作。於是我用著不熟練的台語向對方說明著上週記者會的狀況,後續的社團行動;耐心地聽著他的指控(或許這是他13年來面對著家人律師以外的探望,急切地想讓訪者知道的冤屈)。廿分鐘的會面,一如在電視電影上看到的場景,隔著玻璃窗,握著電話筒,時間一到,通話立刻地斷訊。我只好尷尬地向他用手勢告別。  
我會懷疑,自己對人及對事的commitment 是否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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