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9屆常會總結

上週五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結束了每年三、六、九月例行的年度第二次常會。比之三月份常會為一年之初始計,又是隔了半年的會議,習慣上會安排處理較重大決議因此較受外界矚目,而六月份九月份的常會則像例行公事(?)。不過今年三月份人權理事會剛通過一項決議,同意新設隱私權保護特別報告員一職(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 to privacy),且將於本次六月份常會上通過任命案,我個人還蠻好奇這位首任人權隱私權特別報告員將是何方神聖,就成了我關注本次29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常會的「觀賽重點」XDXD。

話說人權高專辦公室在應徵截止日後,共收到了23個國家的30名人士來報名應徵「隱私權特別報告員」一職。就聯合國憲章的規定,這種人權特別程序下任命的「獨立專家」,其實不叫做「受僱」於聯合國,意即其並不支領薪資(但接受差旅津貼,也看支持的會員國/其它特殊管道各自願意提供其運作的辦公經費預算多寡,另僱用助理協助其執行相關工具),不受聯合國任何機構之指揮影響,獨立行使其被賦予的職權範圍內之任務。但另一方面,聯合國畢竟還是各國政府外交上的國際政治角力場,即使是人權事務仍然不脫其背後政治利害之干擾。以「保護數位時代的隱私權」一例,當時是在2013年6月美國國安局巨量監控事件被揭發後,議題風向終被捲起,其中在國際政治遊說上也剛好順勢由此事件中的相對「受害國家」--德國政府與巴西政府來領頭推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聯合國會員大會相繼同意通過保障數位時代隱私權的決議,並進一步在今年三月份的人權理事會常會上通過設置「隱私權特別報告員」之機制。因此可以想見,這個新任隱私權特別報告員的人選同意,背後理應也要有巴西德國府的暗助點頭,所以當時我唯一打開瀏覧那30名應徵資料者,大底就是德國,巴西,Estonia, 美國這幾個國籍者。

先不細看個人履歷能力內容,從國際政治判斷,老實說這個職務一開始由美國國籍持有人來出任的可能情根本是微乎其微,也因此我才好奇還會有哪些人送了申請。其中一位美國人曾是NSA國安情人員,後來成了吹哨者關注隱私權,這等經歷是蠻特殊XD。而愛莎尼亞部份,則是曾聽聞該國是全世界數位E化最為徹底的國家,從我個人常識認知,如果任命一位愛莎尼亞籍人士好像也不錯,何況進一步查看申請當事人的資料,為學者出身的女性Katrin Nyman-Metcalf,還具有瑞典國籍多了一個政府的支持XDXD。

上週人權理事會行使任命同意案之際,從推特上看到有人即時轉播,說愛莎尼亞聯合國代表發難,抗議主席不公未考慮性別與區域平衝,要求暫定任命案,我心想有趣了,最後決定出任「隱私權特別報告員」的是一名馬爾它(Malta)的學者Joseph Cannataci,某些關注隱私權議題的NGO組織倒也很快地發表了歡迎支持的聲明

special procedure,UN

Universal Rights Group整理的圖片統計,目前55個現任的人權獨立專家(41個主題性任務, 14國別型任務),其中女性比例為40% 。從區域來看:西歐國家佔27%;東歐國家14%;拉美加勒比海地區17%;亞太地區國家18%;非洲國家佔24%。也就是說,同為長期投身隱私權問題研究的學者Joseph Cannataci與Katrin Nyman-Metcalf 若能力經歷上不分軒輊,那就得再從地區與性別平衡的條件中作考量,則任命愛莎尼亞籍的Katrin其實更為合理。稍後美國網路雜誌Slate寫了一篇報導「The U.N.’s New Digital Privacy Investigator Should Have Been Estonian」,為原本決選名單上排第一的Katrin叫屈,作者認為關鍵是德國籍的現任人權理事會主席Joachim Ruecker認為愛莎尼亞人對於美國國安的巨型監控批評軟弱。好啦,這大概是唯一可解釋的抬面上理由,至於是否有其它因素得罪了方丈,那我就不得而知了。

最後還是再大推一下 Universal Rights Group, 在常會結束後第二個工作天即發表了對UN HRC 29次常會的總結整理,其作為一個專業智庫同時顧及了NGO即時效率,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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